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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初枭


钟意万万没想到,给初枭当保镖不光要卖命,吃狗粮,还要当午夜倾听暖男。

        那天在湄公河畔和江云生分别以后,初枭天天喝的烂醉,诉说自己失恋的心情如何如何,自己当年多牛逼牛逼,也不是枕边缺人的人等等。

        最后一次听他发完牢骚,钟意把他送回酒店,还被他吐了一身。

        钟意爱干净脱了衣服去洗澡,几经思索决定给初枭也洗洗,毕竟弄脏床单扣钱不说还睡不舒服。

        寸的是,俩人都脱光了正洗着呢一路人马追杀到了酒店。

        浴室里面水声很大,隔音又好,夹杂着初枭的醉言醉语,钟意并没听见外面的声响。

        他调好水温把初枭扔到莲蓬头下面浇着,自己先用打泡网搓了一身沐浴露,倒多了又蹲下来给初枭也揉了满身白色泡泡。

        当浴室门被踹开时,场面别提多和谐了,杀手都愣住了。

        那几个杀手觉得没眼看,砰的一声把门给他俩关上,在外面日娘捣老子地骂开了。

        具体内容不便细说,就是让他俩赶紧洗干净了出来受死。

        钟意赶紧把水温调冷,冲干净两人身上的泡沫,裹上浴袍就要托着初枭跳天窗逃跑。

        初枭哪里肯听,他被凉水一激,醉得天下无敌,一把搡开钟意“怕什么,老子保护你!”

        说完就踹开了浴室的门,对方兵强马壮,有备而来,他们衣不蔽体,手无寸铁,这是送上去给人家操啊!

        初枭冲上去摁住一个人往死里打,也不管自己身上挨了多少脚就是不松手,他的动作比较大,身上的浴巾是在慌乱之中穿的没有系紧,几招过后就散开了。

        他收手系腰带时被人一脚掀翻,然后就变成了纯挨打。

        钟意一对三,无暇顾及,气急之下开口骂了一句:“让跑不跑,我以为你有多厉害,还不是被人摁在地上摩擦!”

        初枭听了觉得没有面子,经过这一顿拳脚酒也醒了大半,一个鹞子翻身站了起来,对着钟意喊“分开跑!”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钟意踹开门就跑,但是根本没人鸟他。杀手又不傻,他们的目标是初枭,雇主说了,死的也要,活捉价更高,所以紧追初枭不放。

        钟意发觉不对劲又拐了回去,到酒店时已经人去楼空,第一反应是初枭被抓走了。

        找了两天没线索,当他接到消息的时候,才知道初枭死里逃生,在一个小旅馆里养伤。

        钟意身为保镖不能怠慢自己的金主,赶紧去接,到了地方他看见初枭正半躺在床上吃东西,江云生一勺一勺的喂他,矫情的跟坐月子似得。

        第二次了,钟意终于明白当年上学的时候校长为什么会在校规里写:禁止喂饭,同性也不行,否则开除!

        钟意走了过去,往碗里看了看,是红糖鸡蛋,他撇撇嘴“这不是女人过月子的时候吃的么?”

        “失血过多。”江云生淡淡解释初枭为啥吃这个,好像在竭力去给自己男人找面子。

        初枭并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她喂一口他喝一口,那享受的表情告诉钟意,就算喂的是毒药他也甘之如饴。

        钟意看着他俩眉来眼去的感觉自己怪多余“我去给你们站岗去!”

        “不用那么辛苦了,我吃完咱们就走。”初枭这话虽然是对钟意说的,但却看着江云生眉眼含笑。

        初枭说的走,是指回山寨,江云生和钟意都很期待,有机会谁不想看一看这个传说隐蔽在老挝深山中毒枭的老巢。

        吃完确实就走了,但钟意没想到的是,这个走,是实打实的走。

        堂堂一个□□老大,回个家还他妈用腿量。

        “你受了这么重的伤,都不要小弟开车来接的吗?”江云生抢先替钟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用不着,一点枪伤而已。”初枭不经意地回答。

        确实,只要不是穿颅或者穿心,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都只是一点枪伤。

        走进丛林,茂密的植物遮天蔽日,山中人迹罕至。

        钟意很想问初枭那天是怎么逃脱的,但一问这个立刻会想到那天他俩一起脱光了洗澡被别人看见的倒霉事,觉得不光彩,最终还是闭了嘴。

        初枭看懂了他的欲言又止,也默契的不去提那天的事。

        其实那天晚上钟意跑了之后他被四个人围攻,无可奈何之下跳窗户逃跑,几乎在街上裸奔。

        最后躲进暗巷里,趁着几个杀手分开搜的时候扭断其中一个人的脖子,初枭扒光那个人的衣服还没穿到自己身上时又被发现了,那人看见初枭和自己同伴赤身裸体在黑暗的巷子里,受到了惊吓,一嗓子嚎来了所有人。

        初枭一个晚上被人看光两次,自己同两个男人□□相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那三个杀手看见自己同伴受到这种侮辱,觉得初枭不仅断背而且丧心病狂,竟然奸尸,心下决定不要活的了,直接对他开枪痛下杀手。

        初枭嘴中发苦懒得解释,怀里紧紧抱着刚扒下来的衣物裸奔逃命。

        背后中枪是男人的耻辱,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提。

        两个男人都很沉默,江云生不太明白这种突如其来的尴尬,没话找话。

        “你一直都生活在丛林里吗?”她看初枭虽然身上有伤,走在障碍丛生的密林里却游刃有余。

        “不是啊。”初枭苦笑,没有谁生下来就是毒枭。

        江云生感觉自己说错话了,她决定闭嘴。

        初枭看穿了她的小心思“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江云生不知道该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都可以,我喜欢听你说话。”初枭鼓励她。

        “那我给你讲故事给你听。”江云生温温柔柔地,像哄三岁孩子一样。

        “好。”初枭竟然一本正经地答应她,这反差萌。

        钟意刻意落在后面,像一只狗。只在心里吐槽:呵,堂堂毒枭。他想起前不久在网上看见的一句话: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

        江云生化身幼儿园老师,一个启蒙小故事娓娓道来。

        一日,森林中百兽聚会,小白兔率先提议:森林中所有的兽类一律平等。白兔的提议立即得到了松鼠、梅花鹿和山羊的响应和赞成。正当小动物们为之欢欣鼓舞之时,狮子突然站出来大吼一声:“那么你们的利爪在哪里?”周围顿时一片哑然。于是森林中依然以狮子为王,所有动物依然无法一律平等。

        钟意走在后面默默无语,心里却不老实:呵,还挺应景。

        江云生讲的是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

        初枭听得很认真,她继续温柔地讲。

        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这是人类社会也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弱肉强食。”钟意冷不丁插嘴。

        “对,就像动物世界。”江云生深表同意。

        “在金三角这片土地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归根结底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初枭没上过几年学,也没听过几节课,但他看过动物世界,很明白其中的意思。

        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这两种动物哪一种过的更安逸更舒适呢显然是食肉动物。

        狮子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睡觉休息,用于捕猎的时间很少,因为肉类的营养丰富,热量高,吃一顿能顶好几天。

        而那些食草动物,特别是那些体型大一些的,则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进食,否则就满足不了身体的需要。

        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了。

        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

        初枭继续说:“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群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

        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江云生听得也很认真,她希望初枭继续讲下去,从那天在游艇上看见他被人合伙碰瓷讹诈开始,她就想知道到底谁是鬣狗,谁是狮子。

        初枭明白她的意图,可他却没有再说话,钟意走在后面更是沉默。

        金三角局势复杂,武装势力林立,互相之间的利益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初枭不想费心思去解释。也不想让她知道太多自己生活中的阴暗面,江云生于他,是心里的一方净土。

        江云生也不再执着于心中的疑问,既然他不想解释,她也知情识趣。并且在心里安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好问的,金三角这种地方,有被打得满地跑的小军阀,自然就有他这样被人暗算追杀生死一线的毒枭。

        初枭不是没有过女人。

        他生于边境小镇,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他妈是做皮肉生意的,住在烟三巷。

        他小时候跟人打架被人用斧头劈断了左边眉毛,满脸是血地回到家里,看见他妈在床上和一个男人翻云覆雨。对于这种情况他近乎麻木,默默退出来关上门。

        他走了。

        那一年,他十四岁,做了毒贩。

        毒贩没文化,但是很聪明。

        这个世界上悟性高的人少,大多数都是靠吃教训,错越犯越少,位越登越高。初枭就是这种人,他跑场子,接头,带货,一点一滴积累经验,默默无闻地做事。

        后来,边境线外黑吃黑愈演愈烈,内地派去的人每次都是死的死伤的伤,有人推荐他去走货,南诏老大给了他一次机会。然后发现,有些人怎么扶持都上不了墙,而有些人,只要一次机会就能翻身。

        不过五六年的光景,从大陆到金三角,一个烟三巷的街头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了毒枭。

        男人有了金钱,有了地位,也会有大把的女人围上来。他春风得意,享受一切,但唯独不沾□□。他以前看场子的时候,因为上好的皮相,也招惹过不少女人,她们口口声声说着爱他,但他觉得那都只是贪恋他的身体而已。

        多年前在烟三巷算命的说他出将入相,命格无双。他没听完,甩了五块钱就走了,没有听到后半句命犯天煞孤星,注定孤独一生。

        遇到江云生以后,他觉得遇到了爱情,这个女人也不是多完美,她贪财,可他就是喜欢她,想跟她过一辈子。他是个粗人,说不出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那种好听的话,只会说‘你贪财我好色,咱们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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